近日,湖南宜章縣舞蹈協會換屆選舉會議在縣政務中心舉行。應邀出席會議的副縣長谷紅梅匆匆走出縣政府大門,招了一輛摩的趕往1公里之外的會場。作為副縣長,谷紅梅有權派遣公務車送自己,但她沒有這樣做。因為這一天是星期六,按該縣“陽光車改”的相關規定:節假日和非正常上班時間,公務用車一律封存。(6月13日新華網)
  宜章縣副縣長谷紅梅是去參加公務活動的,並且她也有權派遣公務車送自己,但她還是叫了一輛摩的送她趕往1公里之外的會場。她為何要這麼做?原來她參加會議的這一天恰好是星期六,按縣“陽光車改”的相關規定:節假日和非正常上班時間,公務用車一律封存。可以講,副縣長未用公車而改乘摩的,是嚴格執行相關規定。
  這位坐摩的開會的副縣長著實在網上火了一把,筆者大致看了一下,有質疑者,但多數是點贊聲。這副縣長坐摩的為啥就受熱捧了呢?
  領導幹部在節假日和非正常上班時間內,不得動用公車,應該說是天經地義的事。領導幹部領著工資,並將所得報酬用於吃、穿、住、行,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。從這一點來說,“副縣長乘摩的開會”的新聞報道就讓人覺得頗“耐人尋味”,因為其從另一個側面傳達給人的感覺就是“領導幹部不用公車”是一件很反常的事情,是要值得大力表揚的——這顯然是與八項規定要求的作風相悖。
  但毋庸置疑的現狀是,有部分領導幹部將公車亂用視為一種“特權”,自認為是其在這個領導職位上應有的“享受”;有部分領導幹部將公車亂用視為一種權力的象徵,進進出出不坐公車,就不能顯示其領導地位;有部分領導將公車亂用視為一種“小節”,用用公車,無妨大礙。在他們的眼裡,只有個人的私欲,只有享樂主義,哪裡有絲毫的守規矩意識?
  公車亂象,一直被詬病,人們用“屁股底下一座樓”、“車輪下的腐敗”等稱謂來揭示公車私用、公車浪費、超標配車等嚴重問題。由此引發的公車改革呼聲不絕餘耳,可謂一浪高過一浪。如果從1994年出台的《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》算起,中國公車改革已經進行了將近19個年頭,然而現實是,迄今為止,公車制度一直沒有受到根本性的觸動。從一些地方的改革來看,要麼是“胎死腹中”,要麼是“中途夭折”,要麼是“無疾而終”,其根本原因就是公車改革牽涉的人員眾多,利益格局複雜,既得利益者沒有革自己命的勇氣。
  副縣長坐摩的開會,是吃了一回螃蟹,受熱捧就不難理解了。在坐摩的走紅的背後,無不是人們對公車亂象的不滿,更多的是對領導幹部真正轉變作風、深入群眾的殷切期待。要實現這一點,一方面有賴於各級領導幹部帶好頭,以形成優良的上行下效之風,另一方面更有必要將公務用車制度化、規範化,並落實好。如果官員出行都平民化了,那坐摩的也好,騎自行車也罷,都不會被媒體和公眾圍觀了。
  文/浮生  (原標題:副縣長坐“摩的”開會為何受熱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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